解析 | 什么是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"?
栏目:OEM加工问答
发布时间:2017-11-06
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企业按照《企业标准体系》系列标准的要求,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、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,并有效运行。企业在生产、经营等各个环节实行标准化管理,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。
一个企业如果同时具备了以下三个基本条件,就可以提出申请:
1、企业已按GB/T19273完成对标准体系的自我评价,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。
2、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、安全健康、环境保护等事故,未受到通报、处分、媒体曝光的;
3、企业产品近两年内无国家或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记录的。
为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,保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确认工作的实施,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“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”评审,它与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结合,互相补充,互为促进,是加强企业标准化基础工作的一项高效规范评审保障体系,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,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强有力保障。
该评审要求企业按照《企业标准体系》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,运用标准化原理和方法,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、管理标准、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,并保证标准的有效运行,以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要求评审团坚持全面客观、注重实效、独立公正的原则,以保障评审的严肃性,客观性。即:
1. 坚持全面客观的原则,以企业的文件、原始记录、陈述及现场情况为基础,对企业建立的标准体系及开展的标准化工作进行全面而客观的判定;
2、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。以满足企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实际需要及产生的效果为重点,对企业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进行判定。
3、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。确认过程中,应排除各种干扰,独立公正地对企业标准体系及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判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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